首页> 中文期刊>农村工作通讯 >群众是创建美丽乡村的主体——山东省蓬莱市刘家沟镇董家村创建美丽乡村工作的启示

群众是创建美丽乡村的主体——山东省蓬莱市刘家沟镇董家村创建美丽乡村工作的启示

     

摘要

自2012年起,山东蓬莱市在烟台市率先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经过两年多的创建,先后评选了21个“蓬莱美丽乡村”和4个“蓬莱幸福社区”,带动了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整体上水平。该市通过创建活动,改变的不仅仅是村庄的形象,同时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意识,赢得了普遍支持和拥护。蓬莱市刘家沟镇董家村在创建工作中,通过一系列措施,激活了群众的内生动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