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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

         

摘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当前我国还有近九亿农村户籍居民,他们都生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作为集体的成员.但是此前,我国法律中一直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更没有集体成员权的规定.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已经发生极大变更的需要,《民法典》第96条、第99条等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特别法人,第261条等间接承认农民的成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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