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财务会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二审修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二审修改

         

摘要

4月20目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开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进入二审,明确了土地纠纷受理范围。二审稿增加了“撤回仲裁申请、财产保全、缺席裁决”等必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草案初审稿中规定为仲裁范围之内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的纠纷”,修改后为“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