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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依法对魏超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摘要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魏超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依法向偃师市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超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偃师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魏超杰在担任孟州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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