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治与社会》 >界定“重大事项”由谁说了算

界定“重大事项”由谁说了算

         

摘要

《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但没有明确相关重大事项应由谁来界定。有人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人大常委会有重大事项决定权,当然就有对重大事项的界定权, 有人则认为,人大常委会界定某一具体事项是否为重大事项没有法律依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