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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设置出租车司机户籍门槛被叫停

         

摘要

cqvip:地方性法规对出租汽车司机资格条件设置本地户籍限制,存在与党中央文件精神不符的问题,不符合党中央关于“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证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的改革要求,应予纠正。而居住证一般只与社会管理相关,且取得较为容易,规定居住证条件虽不如户籍那样明显构成对就业的限制或歧视,但一定程度上也对公平就业产生影响,也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著录项

  • 来源
    《法治与社会》 |2021年第4期|40-41|共2页
  • 作者

    朱宁宁;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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