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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改进粮棉“三挂钩”兑现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发[199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落实扶持粮棉生产的优惠政策,促进粮棉生产的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粮食、棉花生产年度起,改进粮棉"三挂钩"兑现办法。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一、国家用于扶持粮棉生产的化肥、柴油,由按平价供应实物,改为以货币方式,在收购价格之外将平议价差以加价形式付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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