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经济研究参考 >提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提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摘要

@@ 1.政府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对一些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同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和资源节约管理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设立能源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基础管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对省属现有企业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应按一定比例安排重点能源资源节约项目,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各市、县的财政预算中也应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当地能源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

著录项

  • 来源
    《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66期|15|共1页
  • 作者

    严敏;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01:57:47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