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经济研究参考 >“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研究

“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研究

     

摘要

2016年5月1日,随着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如何选择可以代替营业税地方主体税种,弥补地方财政短缺,重新梳理和规划地方财税体系,

著录项

  • 来源
    《经济研究参考》|2017年第35期|64-67|共4页
  • 作者

    李小奕;

  • 作者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7:28:29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