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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后闽浙赣家庭林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比较

     

摘要

为了找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家庭林业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变动规律,论文以闽浙赣2004-2009年237个林农的跟踪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农户家庭林业经营为决策单元,以林地面积、劳动力、资金为投入变量,以林业总产出为产出变量,运用DEA-Malmquist模型测算TFP,运用Tobit回归找出关键影响因素,并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技术进步是家庭林业TFP增长的主动力。闽浙赣家庭林业技术进步年均增长率依次为-4.3%、13.4%、8.9%,使得其TFP年均增长率差异很大,依次为-4.4%、9.1%、5.8%。规模效率变动及生产要素配置水平变动的个体差异较大,直接导致三省家庭林业TFP变动的个体差异均较大,且浙江、江西远大于福建,均需要扩大林改成果的社会惠及面。虽然对各省家庭林业TFP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有所不同,但户主受教育年限、林业经营条件、资金来源渠道和林业管制政策执行属于影响两个省的共同因素。强化林业科技推广、加快林地流转、加强新型林农培育、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林业多渠道融资机制和规范政策执行等措施有利于家庭林业生产力水平持续增长,规范林地流转、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和促进林农相互交流等措施有利于扩大林改成果的社会惠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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