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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的通知

         

摘要

cqvip:办水电〔2014〕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和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有关绩效评价、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就电气化和代燃料项目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绩效评价与考核绩效评价包括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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