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红旗文稿》 >“产权清晰”并不是可以实行私有化

“产权清晰”并不是可以实行私有化

         

摘要

1998年第3期《经济问题探索》发表王维红的文章指出,当前有一部分人认为,“产权清晰”就是要把国有企业的产权分配到个人或法人持股,甚至有些人认为,为了把国家产权垄断打破,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产权分掉,随便怎么分都可以,分了以后,市场自然会帮助国有企业形成一个好的结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提倡进行前苏联“休克疗法”式的私有化。前车之鉴已经证明它会给我国带来一场空前的灾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