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房地产导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摘要

<正> 因城市建设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收回荔湾区沿江西路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23号,新基路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15号、17号、19号,新基正中约2号、4号、4号之1、6号、8号、10号、12号、14号、14号之1、16号、16号之1、18号、18号之1地段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地段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须于2002年1月7日起2003年8月31日止拆迁完毕,以腾出土地兴建社会停车场库(非住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