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摘要

<正> 北京市严控拆迁规模 五类问题将被核减拆迁计划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52号文,设定了5种情况,凡出现其中之一,拆迁计划即被核减。 52号文规定,凡房屋拆迁中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项目或区县,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及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之外,按下列规定执行,即区(县)上一年度9月底前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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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经济》 |2004年第11期|80-8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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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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