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读书文摘》 >法律处理医患纠纷

法律处理医患纠纷

         

摘要

古代很多医患纠纷大多是"私了",唐宋开始流行通过法律来处理医患纠纷. 唐朝十分重视药事管理,《唐律》上就有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条文,规定:凡医生为人配药,以及药局配药后,标注的药名、服法、用量以及禁忌等事项不规范而造成患者死亡的,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著录项

  • 来源
    《读书文摘》 |2016年第1期|31-31|共1页
  • 作者

    倪方六;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