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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某、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案件无管辖权发回重审后,是否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

     

摘要

一、基本案情上诉人董某某,男,1980年4月1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有多次前科记录。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17年11月10日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西宁监狱服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4月29日被逮捕。上诉人李某某,男,199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有多次前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西宁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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