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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代细胞与疫苗生产

摘要

五六十年代疫苗生产规程明确规定,凡在传代细胞(下称CCL)上传代过的病毒不可作生产毒种。理由是CCL能在体外无限传代,已不属于正常细胞。但近12年来,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仅已批准用于生产灭活脊灰及狂犬疫苗,而且已用于生产活疫苗。发生这一转变的原因,可归纳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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