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文期刊>气候变化研究进展:英文版 >Governing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An Analysis of Formal Institutions
【24h】

Governing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An Analysis of Formal Institutions

机译:欧盟和中国的气候变化适应治理:正式机构分析

获取原文
获取原文并翻译 | 示例
           

摘要

欧盟(EU ) 和中国是文化上,经济地 climatologically 并且环境地多样的政体。EU 是经济地发达的民主国家组织的一个多状态,当中国与一个强壮的政府官僚主义是一个单一的主权国家和发展中的经济时。我们的假设是给他们的多样的政治系统, EU 和中国那将为改编的统治开发系统的不同类型到气候变化。我们从二个学习区域,我们在检验被采用了标明日期以便探讨气候变化的框架政策,编程的行动和特定的行动通过政策文件的比较分析测试这个假设,与水部门的一个特定的焦点。我们发现改编开始在二个区域通过在类似的时间安排上的正式政策探讨的那个气候变化。EU 和中国也是类似的因为他们使用框架法律和存在 sectoral 政策,例如为水部门。我们发现 EU 首先通过将一个框架放为改编政策的实现的法律仪器依靠了气候变化改编担心的集成。在中国,在改编上在存在立法下面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要合并的特定的行动是为把改编集成到 sectoral 行动的主要模式,尽管未来趋势可以是开发更多的规定。引证 Gemmer, M. ,威尔克斯·阿,和 L. M。Vaucel, 2011:在 EU 和中国管理气候变化改编:正式机构的分析。副词。Clim。变化物件, 2 (1 ) , doi:10.3724/SP .J.1248.2011.00001。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