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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发布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摘要

2021年9月13日,面对突发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维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疫情期间市场价格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一、各市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和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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