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视野

         

摘要

用“休眠”制度帮困难企业“停机保号”国务院发布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提出试行企业“休眠”制度。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工人日报》刊文介绍,企业“休眠”制度,针对的是出现短期经营困难,但将来仍有意愿继续经营,且经营前景较好的企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