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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倡导所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内蒙古高路公司2015年让利于民9.25亿元

         

摘要

2015年,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认真执行惠民惠农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八项举措",全年共减免通行费9.25亿元,为回暖公路运输市场,拉动相关产业繁荣,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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