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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医养服务相结合四条保障措施

         

摘要

最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广东省就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出台了四条保障措施:1.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的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医养结合机构的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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