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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创建内部基础满意机制的思考

     

摘要

警务督察在行使监督职能的同时,首先应创造一个内部警务人员满意的心理状态和工作环境,以满足人员自身的需求,并以此激励其工作热情,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形成良性的工作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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