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警学研究》 >试论惩治邪教组织犯罪的基本方针

试论惩治邪教组织犯罪的基本方针

         

摘要

“法轮功”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对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造成了严重干扰,所以必须继续开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应采取的基本方针是:提高警惕,严肃对待,防止偏差,谨慎处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