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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备监理单位面临的责任风险及应对措施

         

摘要

设备监理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风险来源,其一为行政监管风险,其二为合同违约风险。 1行政监管风险 设备监理单位在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中,如果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可能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通报批评、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格等级、吊销“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如:设备监理单位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监理活动,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或者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人身伤亡事故都可能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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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监理》 |2013年第2期|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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