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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作为定罪条件后不能再作为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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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人民司法》|2015年第2期|28-29|共2页
  • 作者

    肖福林;

  • 作者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6: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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