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人民司法 >分公司之间纠纷的法律性质

分公司之间纠纷的法律性质

     

摘要

■案号:(2006)蚌民二终字第94号【案情】原告:某集团公司甲分公司被告:某集团公司乙分公司被告:杜某,某集团公司乙分公司负责人乙分公司和甲分公司均系某集团公司开办的分支机构,均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分公司均销售某集团公司的产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