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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说理与检察官职业素质养成

         

摘要

<正>说理工作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必然内容,说理能力是法律监督能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说理能力与法律监督业务中具体的工作能力这两者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因此,可以把法律监督说理状况看作是检察工作业绩和检察官具体业务素质的展示平台。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检察》 |2006年第20期|15-16|共2页
  • 作者

    姚宇;

  • 作者单位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主任;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检察院;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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