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人民检察 >应确立'同级抗诉、同级再审'的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应确立'同级抗诉、同级再审'的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摘要

@@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改革与完善民事抗诉制度.rn一、改革民事抗诉制度的必要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检察》|2008年第11期|63-64|共2页
  • 作者

    卢勇; 韩广新;

  • 作者单位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13: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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