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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妨害作证罪

         

摘要

<正>一、妨害作证罪的概念与法益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司法活动的客观公正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某种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诉讼过程,实际上是运用证据证明犯罪的过程。就刑事诉讼而言,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都需要以证据为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检察》 |2007年第8期|20-23|共4页
  • 作者

    张明楷;

  •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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