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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修订保护举报人成亮点

         

摘要

据法制日报5月6日报道,修订后的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经调查核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移送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对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规定还指出,最高检将就举报保护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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