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新政

         

摘要

cqvip:我省技术人员创业五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日前发布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离岗领办创办企业的,自批准离岗之日五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职称和尚未期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期,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离岗前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岗位晋升等权利。但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国防安全科研项目攻关等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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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第12期|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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