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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末位淘汰',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摘要

cqvip:【来信】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业务员。2017年3月,为了冲击业绩,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由于我的业绩排居"末位",公司与我解除了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能否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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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8年第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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