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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要出以公心

         

摘要

现在,许多媒体都拿出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开设舆论监督专栏、专版,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受众的喜爱和欢迎。但是,有少数新闻单位和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却不能出以公心,有的单位将新闻宣传当“胡萝卜”,舆论监督做“大棒”,在他们媒介做广告,就可以帮助“挖新闻”,不做广告,就实施所谓的“舆论监督”;有的单位与一些企业达成协议,企业每年向该媒体投放一定的广告量或联办促销活动,而媒体遇到群众对这些企业的投诉一概不予发表;有的单位为抢新闻,不问投诉真伪,统统曝光。对于此类问题,各个新闻单位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因为群众欢迎的是正确的舆论监督,而不是这种“变了味”的舆论监督。因此,新闻单位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一定要出以公心,要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决不能将舆论监督变成谋取利益的工具。●舆论监督要出以公心

著录项

  • 来源
    《党建》 |2002年第6期|12|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监察、监督;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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