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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

         

摘要

@@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改革的不断推进,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与村党支部公开争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村委会实行民主公开选举,由于政治条件没有党组织要求的那么严格,并且参选面比较大,有利于把一些年轻和富有活力的村民选进村委会.其中有的人认为自己是全村选民选举产生的,是村里的代理人,理应在村里居主导或领导地位,不接受甚至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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