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党史纵横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证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证

     

摘要

党证,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身份的证明,不仅可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在党的组织工作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规定:“党员自请出党,须经过区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