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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摘要

为正确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船舶碰撞,是指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所指的船舶碰撞,不包括内河船舶之间的碰撞。海商法第一百七十条所指的损害事故,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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