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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分析

     

摘要

证据开示制度是最早形成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它是当事人主义或类当事人主义在诉讼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和制度。证据开示制度的主旨是使诉讼当事人能够在庭审之前得到与案件有关的必要的证据信息,为诉讼做必要准备。证据开示制度给予当事人双方平等的收集、掌握证据的机会,促进发现事实真相;同时也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庭审举证、质证的繁琐过程,减少了庭审的时间,以达到保证诉讼的公平与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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