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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华能精煤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 为了加强煤炭工业行业管理,依法整顿煤矿开采秩序,保证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这两个法规,已于1994年12月20日由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发布实施。这两部重要的煤炭行政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煤炭工业实行行业管理和宏观管理已经进入了法律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为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矿工》 |1995年第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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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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