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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碳交易的金融创新及其风险防范

         

摘要

基于《京都议定书》发展起来的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通过温室气体减排指标的买卖,使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目前,在全球碳交易市场起伏不定,许多发达国家积极参与并从中受益匪浅的背景下,我国的碳交易仍然处于被动的局面。通过金融创新,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和模式,可以改变我国碳交易的被动局面,并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本文探索性地提出了8种碳金融创新模式,分别是: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化和碳交易保险。碳金融是一个与环境、政治、经济、金融等诸多领域密切相关的新生事物,因此,碳金融及其创新还存在着许多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操作风险。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对这些风险的识别、防范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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