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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挥作用的条件

     

摘要

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之后,1984年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1985年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的资金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货币供应已步入“基础货币——货币乘数——货币供应量”的新机制。在货币乘数一定,即准备率一定的条件下,人民银行再贷款是投放基础货币,实现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但从近几年执行的情况来看,再贷款一直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除了对信用总规模继续实行直接控制以外,再贷款手段发挥作用的条件尚不具备,需进一步创造条件,使其致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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