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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发文确认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对“医用三源”进行强制检定的执法主体

     

摘要

2006年12月29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对湖南省局要求确认使用辐射源、医用超声源和医用激光源(简称“医用三源”)强制检定执法主体资格的请示,给予了正式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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