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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摘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由于新所得税法与新所得税准则之间产生差异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理念的引入,因此所得税费用的业务核算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著录项

  • 来源
    《冶金财会》 |2010年第1期|10-11|共2页
  • 作者

    彭明旺;

  • 作者单位

    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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