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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范代孕角度浅析代孕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摘要

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中"禁止代孕"入法失败,"规范代孕"被提出,代孕制度立法困难凸显。实践中,"禁止代孕"未取得预期效果,海外代孕和非法代孕增多。无锡"冷冻胚胎案"后,胚胎如何处理促使代孕成为讨论焦点。在社会价值基础发生转变的前提下,基于法理、伦理、法经济学的立法考量分析规范代孕,并从年龄、婚姻、健康等方面对受术夫妻和代孕母亲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制。在适用范围上允许不孕不育患者申请代孕,达到代孕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融合,形成良性有序的代孕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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