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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除利益保护藩篱,回归法律公正本位——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职能的反思与重构

             

摘要

医学会属于医疗行业协会,其职责是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益,而医疗损害鉴定具有司法性质,应保障鉴定的中立和公正。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不足,中立性无法保证,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属性各异,且医疗损害鉴定的目的与医学会之宗旨相冲突。因此,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只是权宜之计,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应放弃医疗损害鉴定职能,回归本职,以新的方式在医疗损害鉴定体系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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