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定金怎算

         

摘要

<正> 2000年8月,某进出口公司与一印刷厂签定了100吨奥地利产板纸购销合同,约定每吨一万五千元,总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交货时间为2000年11月上旬。合同同时约定:"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百分之三十,若供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若需方违约则供方可没收全部定金。"合同签订后,2000年9月印刷厂向进出口公司支付定金四十五万元。2000年11月进出口公司通知印刷厂提货。印刷厂以没有商检证为由拒绝提货。进出口公司于2001年3月起诉到法院,要求印刷厂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包括货物出售前的运费、装卸费、仓租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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