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青海国土经略》 >矿业权经营及其在发展地勘经济中的作用

矿业权经营及其在发展地勘经济中的作用

         

摘要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力;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力;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也就是说,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人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矿业权在经济学范畴内可称为资产,其价值体现在市场价值、使用价值、交易(换)价值、征用价值、投资价值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