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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的司法规制:探寻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均衡——从夹缝中的基层司法所谈起

         

摘要

笔者曾到法院辖区的镇司法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驻镇挂职学习。挂职期间耳濡目染了司法所处理纠纷的方式并通过对基层司法所个案的一些跟踪了解,深刻地感受到国家法和民间法在基层司法所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冲突与隔阂。由于两者的协调问题关系到中国乡土社会司法规制的模式,本文致力于探寻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乡土社会中的博弈均衡。值得说明的是,本文中探讨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其目的不在于通过推进国家法来否定、排斥民间法,更不是摒弃国家法以民间法为指导构建乡土社会的现代法制,而是要在承认民间法在特定区域有其独特的作用和国家制定法并非万能的前提下,寻求两者之间的协调与互动,使这两种风格迥异的规范性知识在乡土社会的司法规制过程中得以互补和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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