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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网络信息的刑法规制

         

摘要

2015年11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编造、故意传播虚信息罪作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将虚假信息限制为了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形成"双层社会"的当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网络信息所侵犯的客体不再局限于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秩序。对于造成网络空间秩序严重混乱并危及现实社会的情形,应当作为该罪从重处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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