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为权利而斗争,对维护社会和谐,社会公正法治起到了非常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读耶林:《为权利而斗争》(The struggle for law),想起了2003年孙某的案、2007年重庆最牛钉子户案以及因两元地铁车票纠纷,花费2万余元最终赢得4元赔偿的案件。看完该书,我终于明白原告人诉讼举动的意义,并非只是表面意义上的诉讼癖,而是他们的法感情受到了伤害,他们想要的并非物质而是精神上的补偿。这是我们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一大进步。因此,《为权利而斗争》的价值弥足珍贵,值得我们好好借鉴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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